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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8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鬆綁上市公司購併規範,證交所表示,併購是企業成長、轉型重要手段之一,上市公司進行整併,可促進產業升級、發揮產業效益。 證交所指出,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併購的外國公司若在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海外證券市場主板掛牌交易,考量於海外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規模、財務業務狀況業符合各交易所繼續上市標準,因此不再檢視該外國公司獲利能力、不宜上市條件等標準。 目前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海外證券市場,包括紐約、NASDAQ、東京等14個交易所。 此外,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併購對象為國內未上市櫃公司或非屬第一上市(櫃)公司、第二上市(櫃)公司及未在經主管機關核定海外證券市場主板掛牌交易的外國公司,若併購後公司淨值高於原上市公司每股淨值,或經取得經濟部工業局評估合併能有效提升綜效的明確意見書者,可不適用獲利能力之規定。1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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